对话者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伟
Liu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林静云,法制日报实习生
数据造假影响评级市场的健康状况
记者:近日,广光传媒总裁王长天在微博上撰文称,该部门出现不治之症的原因被多次报道:没有法律法规可循,没有证据,缺乏权力和手段,揭开盖子怕危害电视行业,市场行为不便政府干预, 利益集团太大而无法移动。与此同时,数百名行业资深人士的谴责,再次撕开了收视率黑板行业的遮羞布。
朱伟:这种现象主要是市场的副作用。评分是评判一部作品好坏的具体标准,目前这个具体标准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透明。既然数据不能公开,肯定就会出现所谓的收视率造假,就是针对这种不透明的数据。
刘燕楠:电视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对收视率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如今,收视率几乎已经深入到电视领域的方方面面,从宏决策到微观管理,它不仅是市场的晴雨表,也是电视剧交易的“通用货币”,往往与员工的业绩、收入、晋升和评价等直接挂钩,在电视行业和员工的生存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对评级研究的关注度已经从技术层面转移到市场层面,数据市场的混乱、数据的误用和滥用等,严重影响了评级的公信力和市场健康状况。
记者:收视率造假不仅严重损害了电视剧行业的发展,也对社会诚信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造假的背后是一些人利益膨胀的结果。所以,要控制收视率造假,就必须切断利益链条,瓦解利益勾结,从而从水壶底掏工资。
刘燕男:2009年3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观众调研委员会制定的《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导则》正式启动,这是我国十几年来大规模收视率调查后,行业协会出台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该准则是借鉴和借鉴国际通行的《全球电视观众测量指南》(GGTAM),并结合中国国情的产物,不仅为数据生产者提出了要遵守的标准,规范了他们的行为,让人们“有法可循”,也对数据使用者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然而,在过去的几年里,指南遇到了“有法可依”但“无人执行”的困境,几乎被几乎抛弃,数据混乱加剧。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尚不完善
记者:无论是标准还是国家标准,都不是法律或行政规则,比较软而不是僵。要实施写在纸上的指南或国家标准,关键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并有相对刚性的机制和制度来实施,否则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将大大降低。
刘燕南:《指南》的制定和出台,无疑是为了给中国收视率调查“立法”,为市场转型中新游戏规则的构建和适应奠定基础,积极行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然,指南本身也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例如,缺乏阻止违规者的法规和措施;样本住户之间的合作规则也没有太多强调;没有关于数据交易的法规;要想真正成为权威标准,需要在“立法”层面更进一步。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改进和完善。
记者:2012年电视剧《大祠堂》的制片人王剑锋在微博举报了收视率欺诈,2016年的电视剧《美女私房菜》也因收视问题被撤下。
朱伟:收视率调查不是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有渠道获取数据,但是电视台可能受到商业利益的驱使,而且因为数据获取的过程不透明,数据不公开,所以被人为地掩盖了。这可能会为相关方带来更高的广告收入,因为收取的广告收入因评级而异。
刘燕男:在收视率造假丑闻之后,很多人都提到了调查公司独家垄断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并不是收视率造假的直接驱动因素。排他性垄断与数据造假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是客观上让造假更方便,收视率造假归根结底还是受利益驱动。
另一方面,由于评级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诉讼或问责的时间和人力成本高昂,成功案例很少,往往被劝阻,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几乎“零风险”。有些人做了违法违规的事情,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也没有受到追究机制的处理,也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也不必承担任何后果,这使得很难避免会有人接连不断地继续造假。显然,缺乏法规和监管机制与评级欺诈的出现不无关系。
记者:根据一些数据,一些所谓的专业公司会利用“跟踪、窃听、贿赂”等手段,干扰收视率数据的收集,甚至到了产业化运作的地步。
朱伟:这是非法业务,已经涉及到刑法的范围了。人为鼓励这种评分造假,其实是双方都不满意的潜规则,最终的受害者是整个行业和用户。机顶盒目前很容易获得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不应被视为商业秘密。如今,很多地方都想获取这些数据,但需要付费,甚至花钱购买,一些组织将这些数据作为特别高级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些数据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不允许任何更改,也不应将其视为商业秘密,而应向公众发布。
创新监管机制是大势所趋
记者:收视率造假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真正用法治消除收视率买卖、作弊的顽固问题。
刘燕男: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评级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也停滞不前。由于收视率调查公司的运作基本上是非公开和不透明的,因此收视率的生产基本上处于“半地下”状态,社会对其的认知度很低,这是收视率调查的一大特点。
遵守行业规范、保持适当保密是宜的,但在一些非保密领域,应向社会公众说明,特别是开放公正、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监督审核机制,以有效监督评估被调查方的运作情况,规范市场秩序。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对评级调查进行有效监管,有利于防止数据篡改、污染样本住户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督促研究者对样本数据进行严密测控,强化数据变化应急响应机制;对研究者的成长和不断提高调查质量也起着一定的作用。
朱伟:到头来,我们还是要靠自律。目前,靠人为神秘化一些统计数据已经成为氛围问题,经过这次曝光和严惩之后,哪个平台做得好了,老百姓看得见。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是,当我们看电视剧的时候,会直接同时显示在线人数,而且是不能造假的。然后,用户数量由第三方进行监控,该第三方可以是行业自律协会,它依赖于自我监管,而不仅仅是政府。
记者:确实,建立健全中国评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势在必行,这也是一次新的尝试。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之路,既要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也要勤奋学习,不断创新。
刘燕楠:中国评级研究和应用的现状表明,健康有序的市场不能依赖数据生产者的承诺、自律和自我认证。一些电视台等数据使用者也成立了用户委员会,对调查公司行使某种审计和监督职能,但就目前的乱象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独立权威的评级研究第三方监管被提上日程。
目前,对收视率研究第三方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经达成基本共识,由乱走向序是人民的意志和时代潮流。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能够而且必须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和解决。总之,在中国建立评级研究第三方监管机制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意味着注定要经历一个艰苦的过程。第三方监管在国外也被称为“举报人”,作为中国监管评级研究中的一个新角色,“举报人”还需要社会的支持、包容和监督,先是再好,再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