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之目的,为持续不断地优化城乡环境,致力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以弘扬时代新出现且流行的风尚,最终借此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和南通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从而做出决定,即在全市开展公墓区域禁止燃放鞭炮、城区陵园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的烈士陵园里,全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鞭炮,并且禁止燃烧纸钱,还禁止燃烧纸扎物这类祭祀用品。
二、2020年1月18日至23日,两个陵园外部的其他公墓区域,在除夕、元宵、清明及其它传统集中祭扫期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农历己亥年除夕期间的禁止燃放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至24日。以后集中祭扫期间具体禁止燃放时间,由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形确定并公布。
三、众多民众需确立节俭办丧葬事宜的观念,秉持厚养而非薄葬的理念,倡导运用敬献鲜花这种方式,倡导通过植树绿化这般形式来进行祭祀,倡导借助踏青遥祭予以操办,倡导利用网络祭祀这种途径,倡导以家庭追思会等新时代文明的方式来祭奠、追思先辈,一同营造安全的城乡环境,营造有序的城乡环境,营造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予以严肃治理,若违反市场经营管理规定,那么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施行处罚,要是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就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倘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便由公安机关给予惩处,一旦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出现违纪情况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
五、自发布之日起,本《通告》开始施行。倘若存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情形,广大群众可进行监督举报,此为受欢迎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