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日,也就是2月16日这天的上午时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的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近期,在旅游市场,出现有单位未经我院批准和授权,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这些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标、logo、图形等,并且是一些单位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同时可能存在宣传信息夸张或失实、从而诱导消费者或观众等问题,为此我院郑重声明如下: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属于我院无形资产,任何单位、平台以及个人,要是未经我院授权许可,就擅自把相关标识或者高度相似标识用于商业活动,那就将涉嫌侵权,我院保留对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但凡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侵权人与第三方的纠纷,都和我院没有关系,全都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2.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没有经过我院授权许可,严禁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相关标识,严禁使用高度相似标识,在微信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在抖音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在快手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在小红书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伪造官方信息,从事商业活动,不然,该单位,该个人,将涉嫌侵权,我院保留对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凡是因为侵权行为引发的侵权人与第三方的纠纷,都和我院没有关系,都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只要是因为存在违法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那些相关标识,或者是使用高度相似标识这样的行为,从而对我院构成侵权的单位,以及平台,还有个人,从发表声明的这个日子开始起,都应该马上停止侵权该有的行为反应,并且消除掉负面的社会影响情况。
4.我院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官方网站()、
关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官方微博等,所有的通知、公告以及其他各类信息,都是经由上边这些官方渠道去进行发布的,还请公众留意识别呢。
请广大民众提升警觉程度,把注意力集中到分辨信息的真实与否上,千万不要轻易相信还没有经过证实的那些信息,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内容,不然的话就有可能遭受损失。
若存在任何疑问,或者有需要去了解相关信息的情况,那么请借助以下官方渠道来展开咨询以及进行了解:
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