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村民家属刚刚办完葬礼,在坟前摆放了多个花圈,悼念去世的老人。
哪知,晚上,两名女子却把刚刚举行完葬礼的家人坟上的花圈搬到了自己骑的三轮车上!
村里村民高先生发现了这一情况,赶紧给刚刚办完丧事的村民家打电话告知:有两个女人偷你坟上的花圈!
主人听闻此事,赶紧出门追赶,最后两名女子在村边公路上被村民抓获。
那两个女人,一个年纪稍大,50多岁,头上戴着围巾,另一个20多岁,穿着绿色羽绒服。被村民抓住时,她们都低着头不敢抬头,大概是觉得太丢脸,没脸面对同村的人。
被抓时,两名女子已从三轮车上偷走了18个花圈,有村民从中认出了自己的花圈,可见两名女子偷了好几户人家的花圈!
有人认出了这两个女人,说她们是隔壁村做花圈生意的,按照大家的猜测,这两个女人肯定是偷了花圈后加工后再卖的,真是黑心商家啊!
【案例讲解】
1、两名女子偷盗花圈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还是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一般标准是,数额要达到1000元以上才算是“数额较大”,但各地对数额较大的规定不尽相同,河北规定数额要达到2000元以上才算是“数额较大”,而18个花圈的数额应该没有达到2000元的标准,所以不符合条件。
但盗窃还有其他形式,比如多次盗窃,要求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如果两名女子的行为被认定为多次盗窃,那么盗窃罪成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不成立盗窃罪,那么这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两名女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