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大葬跟孝道无关
2007年11月19日 03:00 来源:新京报
把死去的人以风光的方式进行安葬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是出于对离世之人的孝道体现,还是活着的人想要借此展现自身的风光,这基本上属于那种无需去讨论的问题。要是在这个背后还存在收受礼金之类物品的情况,那就跟孝道压根更没什么关联了。
关于生死之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有些人在活着的时候,不见得会有多么孝顺的表现,可在其去世之后,通过举办风光大葬,这也被视作是尽孝的一种途径,这成为了部分人展现自身孝道的一种手法。风光大葬的标准,在各个不同的时代是不一样的,不过总体而言,都离不开场面宏大、参与人员众多这几个关键要素。其中,参与吊唁的人数量越多,似乎就意味着举办丧事的人家越孝道。
最近,广东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谢某的母亲离世,有将近3000人参与丧礼,送葬队伍长达近1公里,丧宴数量超过300席,按照昨天《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甲子镇当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谈到议论的究竟是什么,新闻当中并非清晰地予以说明,然而,依照情形来看,恐怕并非是夸赞之辞,顶多也就是对谢老太太拥有那般好福气,儿子具备如此出众本事表示羡慕罢了。至于针对这种行为本身而言,估计当地居民不会切实地予以夸赞,毕竟,“整个送葬过程持续了长达一个多小时之久,将甲子镇的两条大街堵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一路上鞭炮声接连不断地响个不停,大街两旁的店铺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根本无法正常开展生意。”。
说的是,有这么句古语讲,“太太死了压断街”,还讲“老爷死了没人抬”,这所表达的正是官场上存在的人情冷暖状况。太太要是去世了,这恰好就是一次能跟当官的老爷去开展公关活动的契机,这样的契机可是那种可碰到却难以去求得的,并且还没办法主动去创造,是上天给予的便利条件,要是不能熟练地去运用它的人,不管是在官场里还是在商场上那就算是不合格的,按照现代的说法来讲,那就是情商实在是太低。而老爷死了就没人去抬,这自然也是很容易理解的,毕竟人一旦死了官职便会被撤销,搞公关就成了一件会亏本的事情。
除去这种情形之外,存在一些全然是被裹挟进去的人会现身于官场葬礼之中。吴思先生的《潜规则》这本书里,曾深入剖析了官场里一种“合法伤害权”的形成。古代把一个小小的县令称作“破家令尹”,意思是一个普通县令具备使人家破人亡的本事,权力呀,要是没有这点手段,怎么能对得起他的追随者呢?甚至有时候都无需将什么“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某人头上,只要在行政执法或者审批时把官派做足,就足以让人承受不了了。于是,存在一些人,奔赴参加该种官场公关活动,进一步而言,并非是秉持求福之目的,仅仅是为了躲避灾祸。
同前一种人相较,后一种人显得更为可怜。他们因求财或求官去开展公关活动,起码是付出了,还指望能够有所收获。可他们仅仅是期望不要出现有所失的情况罢了。从某种层面来讲,他们是那些被权力束缚的人。恰似当年皇帝出巡之际,被迫在皇帝即将行经的路边摆放香案的那些普通百姓一样,焚香不见得是他们心甘情愿的,只是很不幸不巧住在了皇帝即将路过的这条路边。
先行的那类人参与葬礼之时,或许还存有吊唁的情绪,起码不会在心里暗自非议,后续的那类人参与之际,其心思究竟如何就难以揣测了。孝道的呈现是要让逝者能够安心地离去,倘若逝者真的灵魂不灭且又能洞察人心,那么是否能够安心离去,依照常理来讲,肯定是不一定能够闭眼安然逝去的。
所以,那风光大葬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估计也就昭然若揭了。究竟是针对死去之人呈现的孝道,还是着眼于活着之人所追求的风光,这个,基本属于用不着讨论的问题状态了。要是在其背后还存在收受礼金之类的情况,那就跟孝道更不存在什么关联关系了。
那公路局局长母亲举办的葬礼究竟是属于何种情形,没亲眼见到他本人实在不好随意去评判。身为一个观看新闻、评论时事节目的人,我所讲的全都是些平常的知识罢了,至于怎样依据常识展开分辨,这就交给各位观看的人了。(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