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签订后,表面上按照承诺每年向村民支付租金,但“征地”手续却在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办理。日前,郑州市一村200多亩集体土地被曝“显租隐征”,引起村民轩然大波和各方关注。
因办学需要,2001年至2008年,郑州科技大学向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分上村共租赁土地213.9亩。多位村民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显示,上述土地的租赁期限为30年,租金按每年每亩小麦1400公斤计算。支付方式为实物或现金,按照当年国家保护价的一等小麦价格支付。缴费时间为每年6月25日。最近。
村主任李民松告诉记者,土地租赁协议签订后,科技院每年都能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合同履行情况正常。然而不久前,一场意外事件让村里意外发现了土地租赁背后的秘密。
”一名村民租用了村里几亩集体土地建工厂,却被科院告知侵权。就在双方争论的时候,科院突然出一份声明“有土地使用权证,声称该土地已经是国有土地,并划拨给科学技术院使用。”李民松说。
在这份编号为“郑国用(2003)0275号”的土地使用证中,记者看到,该土地面积显示为213.146亩,土地使用者确实是科学技术研究所,土地所在地为和租用的分上村一样。土地基本匹配。此外,使用证还显示,土地用途为“教育”,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签字日期为2003年8月8日。
科院办公室主任宋世浩解释,科院确实取得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每年支付给村民的租金实际上就是征地补偿费”。分批支付。”二七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隔多年,上述土地使用证信息早已移入档案。但经查询发现,相关手续和程序符合认证标准。
但分上村干部和不少村民却表示困惑。村会计朱六发告诉记者,在未事先咨询村民会议、未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合同的情况下,科技学院的用地被证明存在可疑之处。 “而且,如果土地真的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为什么不取消与村里的土地租赁协议,每年按时缴纳土地租金?这不是一个明显的矛盾吗?”
河南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柯方云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征用并国有后才能划拨。如果不进行回收就直接分配,显然是非法的。对此,村民可以申请吊销相关土地使用证。
上述土地纠纷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详细调查仍在进行中。
文/新华社